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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厦股份(002375)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亚厦股份亚厦股份(SZ:002375)2025-08-12 18:46

会议组成与召集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全部独立董事组成,设召集人一名[4] - 召集人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产生,任期与独立董事任期一致[4] 会议规则 - 不定期召开,会前三天通知并提供资料,一致同意可不受限[9] - 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10] 决策机制 - 关联交易等经会议讨论且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6] - 行使特别职权需经会议审议且全体过半数同意[7] - 决议须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10] 其他规定 - 公司保障会议召开,提供条件、支持并承担费用[10] - 会议有记录,独立意见载明,记录保存至少十年[10] - 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细则试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