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厦股份(002375)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任职与解聘 - 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包括最近三十六个月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等[4]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3] - 公司应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或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13] - 公司解聘董事会秘书应有充分理由并及时报告说明原因[15] - 董事会秘书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在一个月内解聘[15] - 董事会秘书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在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6]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多项职责[7] - 董事会秘书负责收集整理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8] - 董事会秘书应督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签署并提交声明及承诺书[10] 聘任流程与要求 - 以传真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董事应邮寄表决原件等文件[9] - 公司应在拟聘任董事会秘书会议召开五个交易日前报送材料,交易所五个交易日未异议可聘任[13] - 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同时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其需通过资格考试并取得证书[13] - 公司董事会正式聘任后应及时公告并提交相关资料[14] - 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应签保密协议[15] 其他事项 - 通讯方式资料变更时公司应及时向交易所提交变更后资料[15] - 公司应保证董事会秘书参加后续培训[16] - 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时指派相关人员负责与交易所联系[16] - 董事会决定董事会秘书报酬和奖惩事项并进行考核[18] - 董事会秘书违法违规应依法承担责任[18] - 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