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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厦股份(002375) -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亚厦股份亚厦股份(SZ:002375)2025-08-12 19:01

报告标准 - 重大交易事项: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5] - 关联交易: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 [6] - 诉讼和仲裁:涉案金额超一千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等[6] - 重大风险事项: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总资产30%需报告[8] - 重大变更事项: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报告[10] 特殊报告情况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需及时报告[1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及时报告[11] - 重大交易中对外投资或担保无论金额大小均需报告[5] - 资助非合并报表内、持股超50%控股子公司且含控股股东等关联人时无论金额大小需报告[5] 报告流程与要求 - 负有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员知悉信息第一时间面谈或电话报告董事长和董秘,24小时内递交或传真书面文件[14]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16]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制定内部信息报告制度并指定联络人,报送资料需第一责任人签字[16] - 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管敦促重大信息收集、整理、报告工作[17] 保密与责任 - 公司董事等人员信息未公开前应保密,不得内幕交易[18] - 董事会秘书定期或不定期对相关人员沟通和培训[18] - 重大信息应上报未上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导致违规由其承担责任[18] 制度说明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冲突时及时修订[20] - 本制度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20]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