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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厦股份(002375) -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
亚厦股份亚厦股份(SZ:002375)2025-08-12 19:01

突发事件管理架构 - 公司成立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任副组长[7] 投资者交流安排 - 公司在定期报告、业绩快报披露前15日内一般不安排投资者交流活动[10] 信息报告机制 - 公司设有值班电话,任何人可报告信息,值班人接电话后向部门或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人报告[12] 突发事件分类 - 突发事件分为治理类、经营类、政策及环境类、信息类[4][5] - 治理类突发事件包括大股东风险、纷争诉讼等[4] - 经营类突发事件包括经营财务恶化、净利润连续亏损等[5] - 政策及环境类突发事件包括国际国内事件、政策变化等[5] - 信息类突发事件包括股价异常波动、不实报道等[5] 处置措施 - 治理类突发风险事件处置措施包括约见大股东、协助查处案件等[14][15] - 经营类突发风险事件处置措施包括了解财务状况、控制责任人员等[15] 上报要求 - 发生突发事件后应及时电话和书面上报浙江证监局及有关部门,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17] - 突发事件结束后要及时上报监管机构及有关部门[17] 其他措施 - 公司可邀请专业机构协助解决突发事件[16] - 突发事件处理相关人员要恪守保密原则[18] - 公司各部门应根据情况修订应急预案[18] - 应急领导小组拟定善后处理意见,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后执行[20] - 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分子公司要做好人力、物力、财力等应急保障工作[20] - 突发事件结束后应消除影响,解除应急状态,总结经验教训[21] 奖惩机制 - 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23] - 对失职、渎职行为的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