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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厦股份(00237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亚厦股份亚厦股份(SZ:002375)2025-08-12 19:01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以规范管理工作[2]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45] 工作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要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3] - 工作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5] 工作目的与职责 -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目的包括促进与投资者良性关系等[5] - 工作主要职责含拟定制度、组织活动等[7] 沟通管理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9] - 公司可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15] - 公司可在网站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收集和答复诉求[21] - 公司应通过互动易等渠道与投资者交流,发布信息需谨慎客观[36] 活动安排 - 股东会应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会前可与投资者充分沟通[19]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业绩说明会[23] - 公司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应采取便于参与的方式并提前公告[23] - 公司可建立与投资者的重大事项沟通机制[25] - 公司认为必要时可与投资者等进行一对一沟通[30] - 公司可安排投资者等现场参观,需避免其获取内幕信息[32] 调研管理 - 公司接受调研时应妥善接待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7] - 公司与调研机构及个人沟通应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27] - 公司应建立接受调研的事后核实程序[28] 投诉处理 - 公司应承担投资者投诉处理首要责任[15] 信息披露 - 公司可自愿披露现行法规规定外信息[12] - 公司不得向分析师等提供未披露重大信息,不得出资委托发表报告[40] - 公司可选择新闻媒体发布信息,未披露重大信息不接受采访和提供细节[42] 人员要求 -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9] - 公司从事投资者关系工作的人员需全面了解公司及行业,具备多方面素质技能[43] 其他 - 公司设立投资者咨询电话,专人负责保证工作时间畅通,变更需尽快公布[34] - 公司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投资者关系顾问,但禁止其代表公司发言,以现金支付报酬[38]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与规定不一致以规定为准[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