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3月17日核准首次发行3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4月12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23475.013万元[6] - 公司发起设立时各发起人认购股份及股权比例,合计9000万股占100%[12] - 公司设立时以2012年10月31日净资产余额折合9000万股股本[12]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3475.013万股,均为普通股[1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2/3以上董事通过[14] - 公司特定情形收购股份不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3年内转让或注销[18]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别股份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0]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董事、高管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0]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26] - 股东对决议有异议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诉讼[29] - 投资者持股达3%(协议转让除外)3日内报告董事会[30] - 股东持股达3%后每增减1%需报告,报告期及后2日不得买卖[31]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2日内报告公司[32]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3] - 董事不足5人或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4] - 独立董事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46]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40] - 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特定融资事项,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4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6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董事,设董事长1人[8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10日前书面通知[87]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董事长10日内召集[87]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87]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11]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20%[113] - 不同发展阶段有不同现金分红比例要求[113] - 分红预案需出席股东会股东或代理人所持1/2以上表决权通过[115]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18] 其他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解聘或不再续聘提前20天通知[122][123] - 公司以巨潮资讯网为信息披露媒体[127]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28]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等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可要求清偿或担保[128][129][130] - 持有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公司[133]
扬帆新材(300637) - 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