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帆新材(30063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公司制定制度完善治理、规范工作、加强与投资者沟通[2] - 目的含促进投资者了解认同等[4] - 遵循充分披露等原则[5] 工作相关 - 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监管部门等[8] - 沟通方式有公告、股东会等[8] - 内容涵盖公司战略、财务等信息[8] 职责分工 - 董事会秘书为主管,董秘办负责具体事务[10] - 董秘办职责含编制报告、沟通投资者等[11] 信息披露 - 可自愿披露信息,遵循公平诚信原则[13] - 有义务更新和完整披露已披露预测信息[14] 制度生效及解释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16] - 修订权及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