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能技术(43047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海能技术海能技术(BJ:430476)2025-08-12 20:01

制度通过 - 2025年8月12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3] 离职生效与履职 - 董事辞任自收到通知生效,高管辞职自收到报告生效,特定情形原人员需继续履职[8] 补选与交接 - 董事辞任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9] - 离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应移交文件并签《工作交接单》[11] 股份转让限制 - 任职期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3] 追责与复核 - 发现未履行承诺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16] - 离职人员有异议可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