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会议 - 2025年8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 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前5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30]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37] - 有关联关系董事不得表决,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31]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2] 董事规定 - 董事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9]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10] -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10] - 董事辞任应提交书面报告,公司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若导致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等情况,公司60日内完成董事补选[10] - 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违反规定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应保证公司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14] - 未经合法授权,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董事会行事[15] - 董事执行职务给他人造成损害,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董事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也应承担责任[16] - 一名董事不得在一次董事会会议上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代为出席会议[16]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23] -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四个专门委员会[35] 审议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应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24]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24]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应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24]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24]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应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24] - 单笔超10万元但不超50万元或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超50万元但不超200万元对外捐赠,应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24]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交易,应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26]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绝对值0.2%以上交易,应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26]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一次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应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26] 规则生效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38]
海能技术(430476) - 董事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