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能技术(430476)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12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议案[2] 重大差错认定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及资产、负债等金额占比需超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对应总额5%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9] - 业绩预告与年报、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达20%以上认定为有重大差异[10] - 会计报表附注财务信息披露、其他年报信息披露涉及金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10%以上属重大差错[9][10] 责任追究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分直接和领导责任,追究形式多样[14] - 董事会视情节轻重对相关人员采取经济处罚等追究责任[14] 处理流程 - 财务报告等重大问题由董事会秘书收集资料提交董事会审议[16] - 处理责任人前应听取其意见保障权利[19] 更正要求 - 已公布年度财务报表更正需聘请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鉴证[17] - 会计差错更正影响广泛或改变盈亏性质需全面审计并出具新报告[17] 公告披露 - 年报信息披露有重大遗漏或不符应及时补充和更正公告[17] - 董事会对责任认定及处罚决议以临时公告披露[17] 制度执行 - 半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执行[19]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