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能技术(43047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12日公司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议案[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应为独立董事[8]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由委员提议[15] - 会议应提前3天通知,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豁免通知期[15]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 - 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每年定期考核评价一次,在报告年度结束后一季度内完成[1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7]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8] - 人事部门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提供资料等[8]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高管薪酬计划报董事会批准[1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经董事会、股东会批准后执行[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