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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智能(83139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许昌智能许昌智能(BJ:831396)2025-08-12 20:17

独立董事制度通过情况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于2025年8月12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7]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8] -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8] - 独立董事候选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得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9] - 独立董事候选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得受证券交易所或北交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10]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连续任职已满六年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1]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11] - 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超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二分之一的人员不宜被提名[14]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3] - 北交所收到公司报送材料5个交易日内未提异议,公司可履行决策程序选举[16] - 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16] 独立董事补选与解除 - 独立董事不符合条件停止履职或被解除职务,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6][17] - 独立董事辞职,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辞职独立董事履职至新任产生[17]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职务[21]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0] - 特定事项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2]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独立董事每年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3] - 独立董事应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代出席及投票[25] - 独立董事应向公司年度股东会提交上一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5][26] 公司对独立董事的义务 - 公司最迟在发布选举独立董事股东会通知公告时披露相关声明、承诺和审查意见[15] - 公司董事会应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核查,不符要求应要求提名人撤销提名并披露[15] - 公司应保证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等[28]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应不迟于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28] - 公司应提供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所需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9] - 独立董事聘请中介机构等行使职权的费用由公司承担[29] - 公司应给予独立董事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30] 其他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向其提供的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4][29] - 独立董事发现公司特定情形应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并报告,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专项调查[24] - 独立董事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向北交所和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