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天保集团(01427) - 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l) 及13.51B(2)条作出之公...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 負 責,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並 明 確 表 示,概 不 對 因 本 公 告 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 任。 董事局主席兼執行董事 CHINA TIANBAO GROUP DEVELOPMENT COMPANY LIMITED 中國天保集團發展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427) – 1 – 由於清盤令是在申女士及李先生各自擔任華南城非執行董事及獨立非執行董 事 期 間 針 對 華 南 城 而 作 出,因 此 清 盤 令 構 成 本 公 司 根 據 上 市 規 則 第13.51(2)(l)及 13.51B(2)條 須 披 露 的 事 件。申 女 士 及 李 先 生 各 自 已 向 本 公 司 確 認,除 本 公 告 所 披 露 者 外,(i)概無其他資料須按上市規則第13.51(2)(h)至(v)條 予 以 披 露,而(ii)彼 亦 不 知 悉 任 何 其 他 資 料 須 提 請 本 公 司 及 其 股 東 垂 注。 承董事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