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大昂立(600530) -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2025年8月修订稿)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5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4] - 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会议规则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可开临时会议[15]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等,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6] 监督检查 - 公司至少每半年检查募集资金并报告[12] - 督导内审机构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1] 其他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董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4] - 法务审计部是办事机构,协助决策准备[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