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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大昂立(600530) -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稿)
交大昂立交大昂立(SH:600530)2025-08-13 17:16

投资审批标准 - 对外投资达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标准应提交股东会审议[3][5] - 对外投资达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标准应提交董事会审议[5] - 所涉资金总额低于500万元由总裁室决定[6] - 购买或出售资产涉及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7] 投资项目流程 - 投资项目决策管理流程分项目提出、可行性分析、审定等环节[10] - 投资项目提出人需提供项目建议书[10] - 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后按权限审定并提供相应文件[22] 部门职责 - 行政部负责办理对外投资工商登记及资料归档[16] - 法务部负责审核对外投资合同并监督签署[16] - 审计部负责对外投资项目审计及多方面监督检查[16] -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16] 项目实施与管理 - 项目实施应编制含进度和资金使用计划的进度书并上报抄送[17] - 项目投资额须列入当年财务预算,未列入应追加[17] - 项目实施需建立由多部门参与的监控体系[17] - 项目完成后投资发展部整理资料移交总裁办公室归档[17] 其他规定 - 同一类别且标的相关对外投资按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超规定标准履行审批程序[6] - 达到第五条标准的对外投资,交易标的为股权需审计,为其他资产需评估[10] - 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报公司履行审批程序[11] - 公司可聘请专家或中介机构对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和评估[18] - 董事会应定期了解重大投资项目情况,出现问题责成查明原因并追责[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