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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大昂立(600530) -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稿)
交大昂立交大昂立(SH:600530)2025-08-13 17:16

董事会秘书聘任与解聘 -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4] - 解聘应有充分理由,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5] - 空缺超三个月,由董事长代行职责,六个月内完成聘任[7] 任职要求与职责 - 近三年有特定情形不得担任[5] -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管理等事务[9] - 协助董事会加强治理机制建设[10] 其他规定 - 聘任后及时公告并提交资料[5] - 应聘请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13] - 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实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