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文化(00080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制度制订 - 公司制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加强与投资者沟通[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通过之日起生效[21] 管理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3] 沟通内容与方式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信息[6] - 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7] 沟通渠道建设 - 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并保持畅通[7] - 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并利用公益性网络平台[7][8] 股东会安排 - 股东会为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提供便利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8] 说明会召开 - 公司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包括业绩说明会等情形[8] 调研沟通要求 - 公司与调研机构及个人沟通需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10] 档案保存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11] 职责分工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有八项职责[15]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工作[15] - 证券事务部是专职部门[15] - 持股超50%控股子公司及相关人员协助工作[15] 人员管理 - 对相关人员进行知识培训[16] - 开展工作不得有八种违规情形[17] - 从事人员需具备素质技能[17] - 除特定人员外,未经授权不得代表公司发言[18] 定义说明 - 制度中“以上”含本数,“超过”“少于”不含本数[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