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8]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8]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第三个月、第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且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8] 报告内容要求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8] - 中期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9] 报告审议审核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9] - 定期报告中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9] 异议处理 - 董事对定期报告内容有异议应在董事会审议时投反对票或弃权票[10] - 审计委员会成员对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有异议应在审核时投反对票或弃权票[10] 业绩预告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1] 审计要求 - 公司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需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1] 股份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公司需披露[13] 临时报告处理 - 公司报送不符合要求临时报告应解释原因并承诺两个交易日内披露符合要求公告[15] 信息披露方式 - 公司信息披露采用直通披露和非直通披露两种方式[19] 信息报告部门 - 财务部门报告与公司业绩、利润等有关信息[22] - 投资部门报告与公司收购兼并等有关的未公开重大信息[22] - 法务、审计部门报告重大合同签订等未公开重大信息[22] - 各业务部门报告其业务范围内未公开重大信息[22] - 下属分子公司报告全部未公开重大信息[22] 信息沟通 - 公司通过多种形式沟通不得提供内幕信息[23] 股东及实控人义务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5] 会计师事务所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说明更换原因和其陈述意见[27] -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向聘用机构提供真实准确完整资料[27] 信息审核 - 公司对外披露信息需经董事长、总裁及董事会秘书审核[31] 信息更正 - 公司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应及时发布更正等公告[32] 信息保存 - 公司对外披露信息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2] 信息刊载 - 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刊载报纸需符合证监会规定[34] - 公司定期及临时报告还载于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34] 内幕信息 -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多类人员[36] - 公司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需对方签署保密协议并承诺不买卖证券[38] 信息回复 - 定期报告公告前经营数据咨询董事会秘书后再回复[38] 信息发布限制 - 重大信息披露前知情者不得发布消息,新闻稿需董事会秘书审稿[38] 信息沟通与披露 - 公司要加强与深交所和证监会信息沟通并及时披露重要信息[40] 违规处理 - 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将受处分并追究经济责任[42]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42]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42] 制度执行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法规和章程执行[44] 制度解释与生效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自通过之日起生效[44]
北京文化(00080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