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北京文化(000802)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北京文化北京文化(SZ:000802)2025-08-13 17:16

战略发展委员会 - 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会议提前二天通知,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9] 审计委员会 - 成员由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16] - 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16] - 下设工作组为日常办事机构[17] - 多项工作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提前二天通知,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5] - 督促公司相关责任部门制定整改措施和监督落实并披露整改完成情况[23]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其年度履职及会议召开情况[18] 提名委员会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33] - 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33]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在成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33]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成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33]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41] - 董事会对其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35]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49] - 由董事长等提名[49] - 会议提前二天通知,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56] - 公司董事薪酬计划须报董事会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52]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披露[52] - 下设工作组负责提供公司经营及被考评人员资料等[49]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并在成员内选举,报请董事会批准[49]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成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