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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文化(00080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北京文化北京文化(SZ:000802)2025-08-13 17:16

董事会构成与任期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可设副董事长一至二人,董事会秘书一人[7]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三分之一,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7] - 董事任期三年,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4] 董事选举与任职 - 股东会在董事选举中采用累积投票制[15] - 公司董事会可提出董事候选人,经股东会选举决定[13]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2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26] - 独立董事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24] 董事会会议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于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45] - 董事长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的情形包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等[45][46] -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三日前通知全体董事,紧急情况不受此限[46] -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50] 独立董事制度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28]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31] - 关联交易等事项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3] 其他规定 - 董事会议事规则于2025年8月13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3] - 董事违反规定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造成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17]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62]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