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丽迪(30090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担保条件 - 可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不得超70%,否则提交股东会审议[6] 审批要求 - 董事会审批担保需过半数董事出席,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11] - 股东会审批特定担保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 - 多项超比例或特定对象担保需股东会审批[10][11] 管理部门 - 董事会及财务部门是担保行为管理和基础审核部门[17] 后续管理 - 担保合同订立后财务部门指定专人保管并登记[17] - 被担保人未还款等情况,经办部门了解并启动追偿程序[17][18] - 公司履行担保义务后向债务人追偿,财务部门通报情况[18] - 发现被担保人风险情况,公司采取措施控制和追偿[18] 信息披露 - 公司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信息,含担保总额及占净资产比例[20] - 被担保人到期未还款,公司及时披露[20][21] 责任追究 - 董事会视损失处分有过错责任人[23] - 违规签订担保合同追究当事人责任[23]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和修订[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