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宝丽迪(300905)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宝丽迪宝丽迪(SZ:300905)2025-08-13 18:01

董事会秘书聘任与解聘 - 上市后或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任期三年可连聘[10] - 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0] - 特定情形一个月内解聘[11] 履职与职责 - 不能履职时证券事务代表代行[10] - 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1]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3] 任职资格 - 近三十六个月受证监会处罚不得担任[5] - 近三十六个月受交易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担任[5] 细则说明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规定执行,抵触时修订[19] - “以上”“内”含本数,“过”不含[19] - 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生效[19] 公司信息 -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 - 日期为2025年8月12日[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