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4年9月28日以发起方式成立,9月29日注册登记,统一信用代码为91310000759565082B[5] - 公司发起人有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福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5家[6] - 公司注册名称为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为上海市华山路1100弄16号,邮编200052,电话33261888[7] 股权结构 - 公司可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91.89亿股,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91.89亿股,占比100%[21] - 首次增资发行后,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持股61.34387334亿股,占比51.585%[22] - 首次增资发行后,发起人股东合计持股89.18736亿股,占比75%;H股持股29.72912亿股,占比25%[22] - 部分发起人股东转让股份后,公司总股本11,891,648,000股,内资股8,918,736,000股占75%,H股2,972,912,000股占25%[24] - 2008年公司首次增资发行境内上市内资股616,038,405股,发行后总股本12,507,686,405股,内资股9,534,774,405股占76.231%,H股2,972,912,000股占23.769%[25] - 2010年公司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内资股315,940,255股,发行后总股本12,823,626,660股,内资股9,850,714,660股占76.82%,H股2,972,912,000股占23.18%[26] - 截至2022年3月17日,公司注册资本调整为人民币15,579,809,092元[29]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应自股东会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公告[37]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因特定情形收购的,公司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公司已发行A股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43]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4]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50] - 公司董事、高管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50] - 公司董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50] 股东相关规定 - 股东按所持股份种类和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58] - 股东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可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6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董高违规等情况请求审核委员会或董事会起诉,紧急情况可直接起诉[65][6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9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2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91]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会审议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以上股东的提案[76]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76]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由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07] -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需由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8] 董事会相关规定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1人[147] - 董事会应有二分之一以上外部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至少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147]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5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十日通知全体董事[179] 审核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核委员会成员不少于3名,独立董事过半[194] - 审核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工作,相关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4] - 审核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196]
上海电气(02727) - 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