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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渝高速公路(00107) - 章程
2025-08-13 21:59

公司上市信息 - 公司1997年8月19日在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4] - 1997年10月7日公司89532万股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5] - 2009年7月27日公司50000万股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5] 股份结构 - 公司成立时川高公司持股166274万股,占100%;首次增资后普通股总数255806万股,川高公司占65%,H股股东占35%[20] - 2000年12月7日后,川高公司持股100529万股,占39.3%;华建经济开发中心持股65745万股,占25.7%;H股股东持股89532万股,占35%[20] - 现公司股份结构为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975060078股,占31.88%;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持股637679922股,占20.85%;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股30229922股,占0.99%;H股股东持股895320000股,占29.28%;其他社会公众股股东持股519770078股,占17.00%[23] 注册资本与财务规定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58060000元[26]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4] - 公司在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29] 股份交易与管理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45] - 股东会会议召开前20日内或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5日内,不得变更股东名册[48] - 公司购回股份可通过向全体股东发要约、公开交易、协议等方式[34]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举行[73]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股份10%以上(含10%)的股东可书面要求召开临时股东会[74]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11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其中4名为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2人[120] - 董事任期三年,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22] - 董事会作出决议,除部分事项须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表决同意外,其余可由过半数董事表决同意[127] 专门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数为4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1名[168] - 提名委员会成员为3名,独立董事占多数[173]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174] 高级管理人员相关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1名,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183] - 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184] - 总经理可审议批准公司单项支出规模在人民币50万元(不含)以下的对外捐赠事项[185] 人员限制与义务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51] - 担任独立董事需具有五年以上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工作经验[151] - 公司董事等人员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应避免自身与公司利益冲突[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