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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渝高速公路(0010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8-13 22:16

审计委员会基本信息 -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于2010年3月9日首次审议通过,2025年6月27日最近一次修订[2] - 成员数为4名,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董事[5]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经全体委员二分之一以上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5] - 任期与董事会相同,可连选连任[7] - 公司内控审计监事部为日常办事机构[8]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监督审查其真实性等[10] - 至少每年与外聘会计师开会两次,考虑重大或不寻常事项[10] - 监督公司风险管理等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11] - 协调与外聘会计师关系,监督财务政策和会计实务[12] - 每年至少一次在管理层不在场时与外聘会计师讨论审计费用等[13] - 审计工作开始前与外聘会计师讨论审计相关事宜[14] - 督促外部审计机构核查验证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14] - 向董事会汇报工作,形成决议和议案报送审议[15] - 相关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5] - 获董事会授权行使职权,向董事会负责[15] - 有权审查公司及附属企业业务或授权审计[15] - 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报送文件[15] - 发现董高人员违规应通报等并可提罢免建议[16] 审计相关规定 - 原则上不得在年报审计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确需改聘需多流程决议[21] - 与外聘事务所协商确定年报审计时间并督促提交报告[22] - 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出场前后审阅财报并形成书面意见[22] - 年报审计结束后提交总结报告和续聘或改聘决议[23] - 按规定披露审计委员会文件和履职情况[24] 审计委员会会议规定 - 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每季度一次,提前通知并送资料[31] - 委员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33] - 内控审计监事部等应列席会议[34]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35] - 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每名委员一票表决权,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36] - 保存会议记录至少十年[37] - 决议生效次日向董事会通报情况[38] 实施细则相关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40] - 在香港联交所等公开本实施细则[40] - 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40] - 解释权归董事会[40] - 英文版与中文版有差异时以中文版为准[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