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渝高速公路(0010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委员会构成与任期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5] 会议规则 - 会议至少提前五天通知全体委员[1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0]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 薪酬决策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8]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8] 记录与保密 - 会议有书面记录,委员签名,公司保管至少十年[11] - 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3] - 委员对会议事项承担保密义务[13] 实施细则 - 2012年首次审议通过,2023、2025年修订[2]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13] - 解释权归董事会[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