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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渝高速公路(0010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8-13 22:27

提名委员会细则修订 - 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于2012年3月28日通过,2013年12月24日、2023年12月28日、2025年6月27日分别修订[2]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7]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7]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7] 提名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7] 提名委员会职责 - 每年披露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检讨结果[11] - 至少每年检讨董事会架构等并提建议[11] 提名委员会会议 - 至少提前五天通知,主任委员主持[15]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可采用其他方式[15]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5] 提名流程 - 提名需征求同意,初选人资格审查[16] - 选举或聘任前1 - 2个月提人选建议及材料[16] 会议其他规定 - 记录保存至少10年,表决方式多样[17][19] - 必要时邀请董事、高管列席[19] - 公司提供资源及支付中介费用[19] - 通过议案及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9] 实施细则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19] - 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