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601728)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
委员会组成与任期 - 委员会由三名以上委员组成,设主席一名,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2] -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3] 补选与会议规则 - 委员辞职致不符合规定,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4] - 会议通知及文件提前三日送交委员,经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可豁免[9] - 会议须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召开[7] - 会议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表决通过,票数相同时主席有权投决定票[9] - 可接纳书面议案以书面决议方式通过相关决议[8] 薪酬与费用 - 委员会薪酬由董事会决定和批准,形式可为现金、股票、期权[18] - 董事薪酬包括多方面获取的薪酬[19] - 聘请外部顾问等费用及行政管理费用由公司支付[19] 其他规定 - 会议资料保存期限不得低于十年[11] - 委员会有权要求公司管理层提供所需文件等[14] - 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21] - 规则未尽事宜或冲突时以相关规定或《公司章程》为准[21]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2] - 规则以中文文本为准[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