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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601728)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审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14 17:16

委员会组成与补选 - 委员会由三名或以上委员组成,独立非执行董事应过半数[2] - 公司自委员辞职致不合规事实发生之日起60日内完成补选[5] 会议相关规定 - 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8] - 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召开[9] - 会议通知及文件应提前三日送交委员,经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可豁免[9] - 委员会会议决议须由全体委员过半数表决通过[9] - 会议记录资料应当保存至少十年[12] 委员会职责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多项工作[14] - 特定事项经审核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 监督公司财务报表等报告的完整性[17] - 至少每年与外部独立审计师开会两次[19] - 审定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并监督实施[22] - 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年度计划、督促实施、评估结果并整改问题[24]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项实施情况及大额资金往来检查一次[26] - 审议公司财务及会计政策及实务[24] - 监督外部独立审计师工作,听取审议报告并解决与管理层差异[22] 薪酬与经费 - 委员会薪酬由董事会决定和批准,形式包括现金、股票、期权[30] - 委员会经费包括支付外部审计师费用、聘请外部顾问费用和行政管理费用[35] 工作协调与沟通 - 确保内部审计部门和外部独立审计师工作协调,有足够资源和适当地位[25] - 与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门就内部审计事项保持及时有效沟通[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