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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秀丽(01910) - 2025年7月10日之註册成立章程细则
2025-08-14 18:2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注册成立,名称为新秀麗集團有限公司,为卢森堡股份有限公司[1] - 公司注册办事处位于卢森堡大公国卢森堡市,可转移地址,可开设分行或办公室[6] - 公司注册成立年期无限制[6] - 公司目的是参与经营活动、投资、收购转让证券及管理发展投资组合[6] 股本信息 - 公司已认购股本为14640437.93美元,分为1464043793股每股面值0.01美元的股份[9] - 公司法定股本为35000000美元,分为3500000000股每股面值0.01美元的股份[9] 股东相关 - 特别决议案需由有权股东或代表在不少于21个历日前通知召开的股东大会上以不少于四分之三票数通过[6] - 发行红股时董事会有权不向现有股东保留优先认购权[8] - 董事会有权向特定人员分配现有股份或发行红股[8] - 修改或废除某类股份权利需不少于该类已发行股份面值四分之三股东书面同意[11] - 股东特别大会法定人数须合共持有不少于该类及所有已发行股份一半面值[11] - 公司已认购及法定股本可经股东特别决议案增减[11] - 董事会可在法定股本上限内授予认购及收款权力[11] - 公司有权收购自身等股份,但需股东决议案授权[11] 股份赎回 - 赎回可赎回股份溢价从可分派溢利或新发行所得款项中支付,以低者为上限[14] - 赎回价由董事会或相关人士按特定计算[14] - 赎回需提前15个营业日书面通知持有人[18] 股东名册 - 香港存置股东名册查阅收费不超2.50港元[18] - 索取副本每100字或不足部分收费0.25港元[18] - 公司需10个历日内寄送副本[18] - 每日查阅时间不少于两小时[18] - 公司发出14日历日通知后可暂停办理股份登记[18] - 暂停登记每年不超30日,或股东决议最长60日[19] 董事会 - 董事会最少由三名非股东成员组成,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24] - 提名参选董事需提前7日历日书面通知并提交意愿书[24] - 单一决议案委任多名董事需无反对票通过[24] - 公司可提前罢免董事并选新人[25] - 董事会会议决议赞成反对票数相同时主席有决定票[25] - 董事会有权进行达成本公司目的的必要行动[28] - 董事会明确拥有签订协议、财务注资等权力[26] - 董事会会议通知需提前24小时书面发出,紧急情况需说明[31] - 董事可书面委任代表出席会议,一名可代表多名[31] - 董事会需多数成员或代表出席才能有效行动,决策需多数票采纳[31] - 董事会可一致书面通过决议案,日期为最后签署日[31] - 董事有重大利益不得就相关决议案投票,除非权益不超5%[33] 财务与分红 - 公司财政年度从1月1日至12月31日[35] - 独立核数师在股东周年大会委任,任期至下届大会[32][34] - 公司每年举行股东周年大会,在财政年度结束6个月内[38] - 股东大会法定人数为两名或以上股东[38] - 每股一票,普通决议案需简单多数通过,特别决议案需四分之三多数通过[38][40] - 财务报告副本需在股东周年大会前21个日历日交付股东[44] - 公司在股东大会决定分配纯利结余,可派息[46] - 董事会可宣派中期股息[46] - 宣派后一年未领股息可投资,六年未领可没收[46] 股份收购 - 要约四个月内收购不少于十分之九提呈股份价值,公司可发收购通知[50][51] - 相关通知不迟于要约起计五个月内发出[51] - 法院可按持有人申请下令公司收购[51] - 要约提供选择条款,持有人可在通知日期起计两个月内行使[51] - 公司须在通知发出后两个月内完成收购手续[51] - 要约期满前十分之九股份价值持有人接受要约,未接受者可要求收购[53] - 公司购入股数达要约十分之九,可通知未购入持有人购买[56] - 持有人可在通知日期起计两个月内向法院申请[56] 公司解散与章程 - 公司可通过特别决议案决定解散并委派清盘人[60] - 公司可通过特别决议案更改或修订章程细则,增加股东承担需全体一致通过[60] - 股东特别大会讨论修订章程需不少于一半已发行股本投票权代表[60] - 最新章程细则全文送呈卢森堡商业和公司登记处[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