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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为科技(60349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恒为科技恒为科技(SH:603496)2025-08-14 19:17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规则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每年不定期开会,提前三天通知,可豁免[13] - 表决方式多样,结果报董事会[13] 职责权限 - 拟定选任标准程序,提任免建议[6] - 必要时行使职权,委托猎头费用公司承担[6] - 审查独立董事任职资格[12] 时间要求 - 选任前一至两个月提建议材料[11] 细则生效 - 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负责修订解释[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