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为科技(60349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或以上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成员由董事会从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中任命[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6] 提名与任期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5]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6] 职责 - 督导内审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1] - 监督及评估外审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审机构[9] - 监督及评估内审工作,负责内外审协调[9] 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可开临时会议[18] - 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8] - 审议意见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9] 其他 - 公司提供工作条件并配备人员[19] - 会议制作记录由证券部保存[20] - 公司披露人员情况、变动及年度履职情况[22] - 工作细则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并负责修订解释[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