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为科技(603496)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 应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公司独立性,不得滥用权利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权益[2] - 需履行遵守法规、行使权利、履行承诺、信息披露等职责[3] - 应建立制度,明确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和保证公司独立性的措施[6] - 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应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9] - 应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11] 信息披露要求 - 应在相关制度中明确重大信息范围、报告流程等内容[13] - 应指定人员负责信息披露工作,配合公司相关工作[15] - 发生控制权变动等情形应及时通知公司并配合信息披露[17] 股份权益变动规定 -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公司已发行股份5%后,每增减5%需三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并公告,期间不得买卖股票[18] -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或超20%但未超30%,应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8] - 通过证券交易持有公司股份达30%继续增持,应要约收购,预定收购股份比例不低于5%[19] - 拥有公司权益股份达或超30%,一年后每十二个月内增股不超2%可免要约,增股后3日内公告,锁定期6个月[19] 增持股份限制 - 在公司定期报告披露前十日内不得增持股份[20] - 在公司业绩快报、业绩预告披露前十日内不得增持股份[21] 定义及生效 - 控股股东指持股超50%或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会决议的股东[28] - 实际控制人指能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主体[28] - 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实施的行为适用本规范[28] - 本规范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