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维海德(301318) -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维海德维海德(SZ:301318)2025-08-14 19:32

投资审批 - 证券投资额度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投资前董事会审议并披露[8] - 额度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或按章程需股东会审议的,经董事会后提交股东会[9] 投资限制 - 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6] 监督检查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证券投资检查并提交报告给审计委员会[14] 投资原则 - 证券投资应遵守国家法规,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6] 其他规定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子公司投资需报公司审批[3] - 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不挤占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6] - 以自身名义设账户投资,境外投资可委托有资格机构操作[7] - 董事长在授权范围内负责证券投资具体事宜[9] - 披露证券投资事项应含目的、金额、期限等内容[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