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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海德(30131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维海德维海德(SZ:301318)2025-08-14 19:32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包括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3] 信息披露责任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12]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21] - 半年报告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21] - 季度报告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21] 信息披露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9] - 半年报告财务会计报告特定情形下需审计[20] - 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20] 重大事件披露情形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需披露[28][4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达一定比例需披露或提交股东会审议[33][34]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未履行还款义务需披露[36] - 关联交易金额达一定标准需披露[39] - 重大诉讼、仲裁涉案金额达一定标准需披露[41]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需披露[46] - 签署合同金额达一定标准需披露[48] -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等情况变化需披露[45] - 销售、供应依赖客户合同条款变动需公告[48] - 证券异常交易或媒体消息有重大影响需披露[49]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由总经理等草拟,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52][53] - 临时公告由董事会办公室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重大事项董事长批准后披露[54][56] - 信息发布经制作、审核、报送、公告、归档等流程[60][61] 内幕信息管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属内幕信息知情人员[63] - 入职签署保密协议,信息公开后报备知情人档案[65] 违规处理 - 董事等失职违规公司给予处分并可要求赔偿[66] - 部门等问题造成损失可建议处罚责任人[66] - 信息披露违规被处理,董事会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