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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海德(30131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维海德维海德(SZ:301318)2025-08-14 19:32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审计委员会会议 - 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可开临时会议[15] - 会议通知提前三天送达,紧急可口头通知[15]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会议记录保存至少10年[18] 内部审计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特定事项并提交报告[8] -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据报告出具年度内控评价报告[9] 细则生效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