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海德(301318)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董事会秘书聘任与解聘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董事会秘书[8] - 每届任期三年,可连续聘任[9] - 规定情形发生一个月内解聘[10]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12] - 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处罚等不得担任[6]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信息披露事务及制度制订[14] - 组织筹备会议并记录签字[14] - 负责信息保密及补救报告[14] - 组织人员证券法规培训[14] - 保管股东、董事名册等资料[15] - 有权了解公司财务经营情况[19] 公司支持与责任 - 董事会等支持工作并回复问询[19] - 有关部门提供信息披露资料[19] - 资料差错致违规追究责任[19] - 重大决定前征询意见[20] 细则相关 - 未尽或抵触按规定执行修订[21] - 部分表述含本数部分不含[21] - 董事会负责解释[22] - 经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23] - 细则日期为2025年8月15日[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