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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海德(30131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维海德维海德(SZ:301318)2025-08-14 19:32

委员会组成 - 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在独立董事中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5]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相同,可连选连任[4]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不定期会议,经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15] 薪酬与生效 - 董事薪酬计划须报董事会同意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9]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须报董事会审议通过[9]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21]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期限至少10年[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