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委员会组成与任期 - 成员不少于3名,由非执行董事组成,多数为独立非执行董事[3] - 成员任期1年,可续任[3] - 现任核数公司前任合伙人1年内不得担任成员[3] - 不得委任替任成员[12] 会议相关规定 - 法定人数为2名成员,其中一人应为独立非执行董事[5] - 会议通知至少提前14日发出[7] - 会议议程及文件至少提前3天送达成员[7] - 会议至少每6个月举行一次[13] - 决议案以与会成员多数票通过[9] - 书面决议案与会议决议案效力相同[11] 委员会职责 - 评估及监管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财务申报、内控及风险管理[14] - 每年检讨职权范围及执行有效性并提修订建议[15] - 就外聘核数师委任、重聘、罢免提建议,批准薪酬及条款[16] - 每年检讨外聘核数师独立性、客观性及核数程序有效性[16] - 至少每年在管理层不在场时会见外聘核数师一次[16] - 制定并执行外聘核数师非核数服务政策[17] - 批准公司聘用外聘核数师职员或前职员政策并监察应用[17] - 监察发行人财务报表及报告完整性,审阅重大财务申报意见[18] - 审阅财务报表时针对财务申报政策、重要判断范围及核数重大调整[18] - 就需行动或改善事项向董事会报告并提建议[17] - 至少每年与公司核数师开会两次[20] - 审阅集团担保委员会半年报告[22] - 主席或委员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回应股东问题[24] - 拥有否决权,集团不得实行被否决事宜[22] - 检讨公司财务监控、风险管理和内部监控制度[20] - 考虑报告及账目中重大或不寻常事项[20] - 成员与董事会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联络[20] - 检讨公司财务及会计政策及实务[21] - 检查外聘核数师给管理层的审核情况说明函件[21] - 定期向董事会汇报可疑欺诈、内控失效、违规等重要事项[26] 记录与报告 - 秘书保存完整会议记录并发送初稿和定稿给成员及董事会成员[26] - 致董事会的报告及会议记录经委员会批准后提交[26] 其他规定 - 董事会会议程序适用于委员会会议[27] - 《审核委员会有效运作指引》条文变通后纳入职权范围[27] - 职权范围因情况和监管规定变动更新修订[30] - 职权范围在联交所及公司网站公开[30] - 董事会可修订、补充及撤销职权范围及决议案[30] - 职权范围中文翻译仅供参考,与英文版本有歧义以英文为准[29]
盈证国际(08379) - 董事会审核委员会之职权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