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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海科技(688595)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芯海科技芯海科技(SH:688595)2025-08-14 22:17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权益,提高审 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一)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 度; 1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五)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具有良好 的执业质量记录;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是指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要求, 聘任(含选聘、续聘、改聘)会计师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