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林微纳(688661)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 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 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子公司、分支 机构的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 员。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 错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会同财务部、内审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 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关的资料,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逐级上 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第七条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其 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 异或出现被证券监管部门认定为重大差错等情形。具体情形如下: (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法律法规 的规定,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一条 为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