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林微纳(688661) - 内部审计制度
内部审计设置 -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其下设内审部为内部审计机构[5] 工作汇报 - 内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8] - 内审部应在年度和半年度结束后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9] 报告出具 - 审计委员会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13] - 公司至少每两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一次鉴证报告[13] 违规处理 - 违反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内审部提出处罚意见报公司批准后执行[16] - 违反制度的审计人员,报请公司批准后可进行处分和处罚[16]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9]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