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林微纳(688661) -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实施细则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为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 投资决策、ESG 工作的执行提供支持,由公司总经理任投资评审小组组长,并另 设副组长一名。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对经营层的有效监督,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ESG)的管理水平,健全 投资决策程序,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4 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 与 ESG 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ESG 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