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8]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产生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8]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交易需报告[9]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需报告[10] 重大事项报告标准 - 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需报告[10]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被抵押、质押或者报废超过该资产的30%需报告重大风险事项[11] 股份变动报告要求 - 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或控制情况变化应告知公司[14]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告知公司[14] - 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减持公司股票前及变动当日收盘后应告知公司[15] 人员交易报告要求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前应通知董事会秘书,变动当日收盘后报告[15] 再融资信息提供 - 公司发行新股等再融资方案时,控股股东等应提供相关信息[15] 信息通报与处理 -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规定时点最先发生时及事件进展时通报信息[17] - 董事会秘书收到重大信息后应向董事长汇报[18] - 董事会秘书对上报信息分析判断,必要时向董事会汇报并披露[18] 考核与责任追究 - 公司各部门及控股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列入年度考核[20] - 不履行信息报告义务致使公司受损应追究责任[20]
佳士科技(30019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