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宏锂电(873152) - 股东会议事规则
天宏锂电天宏锂电(BJ:873152)2025-08-15 18:33

会议规则 - 2025年8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8] 召集与通知 - 独立董事等提议或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11][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8]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18] 会议时间与投票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21]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需提前至少两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2] -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提供网络投票,开始不早于现场会召开前一日,9:30开始,结束不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4][25][26] 投票权与选举 - 公司相关主体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33] - 特定情形下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3] - 股东买入超比例股份,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3] 决议与执行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45]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8]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法无效,股东可请求撤销违规决议[40]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38]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未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35][36] - 相关方对决议争议应及时诉讼,判决前执行决议[42] - 公司按规定对判决履行信披义务,公告指在指定媒体和网站公布信息[42][44]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4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