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宏锂电(87315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3] 离职规定 - 董事辞任自通知收到日生效,高管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生效[11] - 特定情形原董事履职,公司60日内补选董事[11] - 股东会可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日生效[11] 离职交接 - 离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应移交文件并签《离职交接确认书》[13] 股份转让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6] 异议复核 - 离职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9]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改[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