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宏锂电(873152)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天宏锂电天宏锂电(BJ:873152)2025-08-15 18:47

上市信息 - 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在北交所上市,此前于2022年11月29日获北交所审核通过,12月6日获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发行19,026,995股[4] - 公司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1000万股普通股,每股金额1元[7]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转让或注销时间要求,合计持有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9]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9]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等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0]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对违法违规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1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董事、高管提起诉讼[13]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30日内未提起诉讼等情况,股东有权为公司利益以自己名义直接诉讼[14] - 公司全资子公司相关人员违规或权益受损,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依法诉讼[14] 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8] - 多项交易指标达到一定比例需提交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如交易成交金额、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等占比[20][21][22][23] - 对外担保、财务资助等达到一定条件需经股东大会审议[20][22][25][26]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28] - 董事人数少于6人等情况需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28][31] - 股东会会议通知、投票、决议通过等有相关规定和时间要求[33][34][4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设董事长1名[57] - 董事会行使多项职权,交易达到一定标准需提交董事会审议[57][58][59] - 董事会会议召开、表决、记录等有相关规定[62][63][65] 专门委员会相关 - 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各有职责和运作要求[65][66][68][69] - 独立董事在专门委员会中有相关要求和职责[67][70] 高级管理人员相关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及副总经理3名,财务负责人等有任职资格要求,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78] -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给他人造成损害,公司和个人按情况承担责任[81]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满足条件可不再提取[82][83] - 公司以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方式分配股利,现金分红有条件和比例要求[85][87][89] 其他事项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92]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会决定[93] - 章程修订涉及新增、删除条款等,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04][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