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宇集团(300403) - 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规范投资者 投诉处理工作,建立健全投资者投诉处理机制,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 公司信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依法承担投资者投诉处理的首要责任,依法、及时、就地解决 问题,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处理投资者涉及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公司治理、 投资者权益保护等相关的投诉事项。公司客户、员工及其他相关主体对公司产品 或服务质量、民事合同或劳资纠纷、专利、环保等生产经营相关问题的投诉不属 于本制度范围。 第二章 工作机制 第四条 公司公开受理投资者投诉渠道包括: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 或来访等,以及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其它部门单位转办的投诉,投资者可以通过 任何一种可供选择的联系办法向公司提出投诉并得到有效处理和反馈。 第五条 公司分管投资者投诉的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下设的证 券部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