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审议规定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担保除外),需经独立董事同意并董事会审议披露[10]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担保除外),需经独立董事同意并董事会审议披露[10] - 重大关联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担保除外)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披露[11] - 上市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披露[11] -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以出资额适用相关审议规定,特定现金出资情况可豁免股东会审议[11][12] -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等,以投资等金额适用相关审议规定,同等对价同比例现金增资达标准可免审计评估[12] - 公司放弃权利致关联交易,按不同情况确定交易金额并适用审议规定[12][13]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有条件确定金额,以预计最高金额为成交金额适用审议规定[13] - 公司进行特定关联交易按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金额适用审议规定[13] 关联交易审批流程 - 公司为关联人担保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等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16] - 公司拟与关联人发生应予披露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重大关联交易审计委员会应审核[16][24]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17] 关联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定价参照政府定价、指导价,有可比第三方价格优先参考,无可比价格有相应定价方法[19][20] - 关联交易无法按原则和方法定价需披露定价原则、方法并说明公允性[21]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人关联交易以临时报告披露,需提交公告文稿等文件[23] - 公司应在年报和半年报重要事项披露重大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按要求披露多方面内容[23]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决策和披露义务[25] 其他规定 - 公司向关联人溢价超100%购买资产,交易对方未提供相关承诺需说明原因等[27] - 公司与关联人部分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如受赠现金等[28] - 制度所指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十八周岁子女及其配偶等[32] - 公司关联董事指具有特定情形之一的董事[32] - 公司关联股东指具有特定情形之一的股东[32] - 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33]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3] 公司信息 - 公司为中路股份有限公司[34] - 时间为2025年8月[34]
中路股份(60081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