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宇集团(300403)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
汉宇集团汉宇集团(SZ:300403)2025-08-15 19:1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4年10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4] - 公司设立时总股本为10000万股,已发行股份数为60300万股,均为普通股[5] 制度修订 -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制定、修订部分制度,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2] - 公司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等13项制度进行修订,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52][53]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按所持股份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可获股利等利益分配,可转让、质押股份[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多项诉讼请求权[8][9]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11][12]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设董事长一人[2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达一定比例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26][27] 独立董事相关 - 董事会成员应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30] - 独立董事每年需对独立性自查,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32][33]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36]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该年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41]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36]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44]